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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员定向就业培训

2017-04-19 17:16:00 浏览:5404



  一、培训对象

  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设需要的,符合STCW公约马尼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海船海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(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,简称“11规则”)等法规要求,具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,能胜任现代化海船船舶支持并达到符合无限航区标准的普通船员。

  二、招募范围和条件

  1、具有居民身份证男性公民,年龄17—30周岁,符合远洋船员的政审条件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,热爱航海事业;若有特项专长者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
  2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,有一定英语基础者(军人)优先。

  3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.5及以上,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0.8及以上,身高1.65以上,体重50—80公斤之间,口齿清楚,听力正常,无色盲色弱,无残疾,无慢性疾病史,本人和家庭无精神病史,无男性疾病,肝功能正常,符合远洋船员体检标准。

  三、定向培训

  经面试、体检合格的人员,我单位将安排到啊海事局认可的培训地点参加海船船员基本安全、精通艇筏、

保安意识、保安职责、水手或机工适任证书等培训,培训合格者由我单位办理船员证书,本人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个人因私护照。

  四、就业待遇和福利

  1、正式任职每月综合收入约人民币7000元,木匠、厨师每月综合收入约人民币8000元,水手长、技工长每月综合收入约人民币9000元,具体执行标准按照与船东签订协议的工资标准执行。

  2、按照劳动合同当地规定及标准为船员缴纳社会统筹保险,退休时可领取退休金。

  3、在船期间吃、住免费,伙食标准每人每天7.5—10USD执行,还可享受船东额外提供的劳务费、奖金等。船员上下船 所产生的正常交通、住宿费用按船东有关规定进行报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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